本报讯(记者 黄 铎)9月14日,全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铁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张春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军、董进才、尹保斌、高潮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聂书华出席会议。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各县区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市直单位负责同志,《河南日报》、《大河报》、《信阳日报》、信阳电视台等省市新闻媒体负责同志和全市人大新闻宣传骨干通讯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了全市贯彻中宣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报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座谈会精神,表彰了2009年度全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宣读了信阳市第五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作品评选结果。
姚铁璜指出,近年来,我市各级人大和新闻宣传部门高度重视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这个主题,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在人大工作中的生动实践,宣传我市人大监督工作、重大事项决定工作、代表工作和重大活动取得的成效,为全市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当好中原崛起生力军、建设魅力信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姚铁璜强调,中宣部《意见》对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出了具体规范,是党中央对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政策性文件。要以贯彻落实中宣部《意见》为契机,推动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上台阶。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中宣部《意见》的精神实质,在此基础上,对照《意见》查找差距,明确目标,制订措施。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中宣部《意见》明确提出了“不受”、“可不受”的要求,即“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消息,不受出席会议领导同志排序的限制,在同级党委机关报的重要版面和广播电视的重要新闻节目中刊播”。宣传报道人大召开的其他会议和重要活动,“可不受参加会议或工作的领导同志报道规格限制,突出会议或工作的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保证中宣部《意见》在本辖区、本单位得到切实贯彻落实。要提高认识,切实把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报道策划工作,(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