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建国)今年以来,新县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坚持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大力加强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认识到位。为了使加强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在全院干警中形成共识,该院党组注重引导干警转变观念,牢固确立学习理念,即由“文凭”向“能力”转变、由“阶段学习”向“终身学习”转变、由“学了什么”向“学会什么”转变、由“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牢固树立“终身学习”、“学习即发展”的理念。先进理念的树立,使全院干警在工作目标、价值观、使命感等方面实现了高度统一,为加强学习型检察院建设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领导到位。学习型检察院能否搞好,关键在领导。该院党组始终坚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作为事关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党组负责制。院领导带头学习,在搞好自学的同时,坚持每月一次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和领导工作水平,在学习中发挥领导模范表率作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周围干警努力学习;同时,积极参加每月的业务考试,提高业务能力。
措施到位。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制度是根本。为了建立长效学习机制,该院出台了《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实施意见》,制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点、业务学习岗位练兵工作计划,明确各项活动的时间安排、主要内容、学习要求和具体负责人,确保学习收到实效,并在学习情况纳入干警日常量化考核范畴,作为年底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