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戴新义 李凤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确保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市委于今年8月16日出台了《关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工作实施办法》。随后,市司法局迅速行动,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该局党组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雷丽萍主持会议并领学了相关文件,局党组成员和局属单位处级干部参加了学习,并就有关议题进行了讨论。
雷丽萍在主持会议时指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是继“五个常态化”之后,市委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快魅力信阳建设步伐的现实需要,充分体现了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的用人机制。目前,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已经初步形成了一支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队伍,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为此,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要求,在全系统形成能者上、庸者让的用人导向。一是扩宽“能上”路子,对敢闯敢干、政绩突出、政治可靠、群众认可的同志要给以更多的关注,予以优先提拔重用;二是畅通“能下”渠道,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中造成严重影响、严重后果的,必须按照市委文件要求严肃纪律、严格处理;三是进行广泛宣传,要在全系统大力宣传市委关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工作实施办法,激励广大干警加压奋进,创先争优,形成愿干、敢干、能干、会干的工作氛围,创造积极向上、争创佳绩的良好环境,推进全市司法行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