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连盈)在创新农村资金投入体制机制过程中,平桥区财政局积极探索并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着力推进农村资金互助社建设,使之与其他互助组织一道共同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

该局经过不到一年的努力,已成立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43家,遍及平桥区各乡镇,其中胡店乡、龙井乡各4家,平桥办、王岗乡、长台乡各3家,注册资金总额1123.2万元,已放贷资金600余万元,直接惠及农户463户,有效地支持了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创业、增收。明港信农、胡店乡锦禾、五里店夕阳红等几家资金互助社成立早、工作细,运营情况较好。目前平桥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正大力推进此项工作,拟再建立一批资金互助社并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整体运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