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平
近日,河北安平县为完成上级下达的用电量控制指标、达到节能降耗指标而实行限电,引发热议。
报道说,从9月3日开始,安平县为确保完成该县今年和“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有效控制全社会用电过快增长,决定进一步调整限电计划,强化限电措施,对全县大限电(每供电50小时停电22小时),并在当地电视台多次播出限电通知。据称,此番限电,连医院和交通路口红绿灯都不能幸免,致使当地发电机和大水桶热卖,民怨载道。
“限电节能”让人颇费思量。节能,通俗地讲,是降低能耗,提高单位能源利用率。也就是说,以最少的能源做最多的事情。如今,电能是社会生活须臾不可缺少的能源,用电量被看作是最重要的宏观经济数据,把用电量比作国民经济的“晴雨表”毫不过分。电能是当今社会最广泛使用的清洁能源,对绿色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支持作用。如何让电能在经济发展中得以广泛使用、提高电能的使用效率,是绿色发展的一个重要参数。
以限电来节能,必然引发连锁反应,不仅严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达不到节能的效果,而且影响绿色发展,与节能的目标背道而驰。“限电节能”的安平县的发电机热卖就是一个实证。
众所周知,发电机发电要烧柴油、汽油或机油,这些油料在燃烧后都会产生大量废气,能耗远高于电能,况且柴油、汽油、机油同样是能源,用安平县一名群众的话说,此举“真不知道是节能降耗了,还是费能增耗了”,答案不言自明。由此可见,“限电节能”与节能目标实在是本末倒置。
供电部门有两个具有广泛影响的专用名词:即“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其意是努力保证夏季和冬季用电高峰时段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用电,即便是遇到种种困难,电能紧缺,也要采取强力措施,确保用电,而当民生用电与生产用电发生冲突时,也要毫不犹豫地首先保证民生用电。这是供电部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赞誉和尊重。
据悉,江苏、浙江、山西等地也实行了限电措施,不过那些限电措施大多是针对高耗能的生产企业,而非针对民生用电。安平县的“限电节能”,完全扭曲了节能的含义。“限电节能”,其实是给当地政绩涂脂抹粉,而置民生于不顾。这与我党“执政为民”的理念背道而驰。当政绩与民生发生冲突时,首先要确保民生,而非政绩。
如此看来,“限电节能”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