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孟 磊

在网上购物本是为了方便、省事,可有些送货快递公司的服务却很让人闹心。近日,家住市中心城区建设路幸运小区的周女士就向记者反映:“有些快递公司的送货员送货上门时,不但不分时间影响我们休息,还直接把我订购的东西送到了小区门口的物业保安室,我没签字物业值班员就替我就收了货。等我打开货后才发现发来的床上用品有质量问题,再找淘宝网上的卖家时,卖家说接了货就代表东西没问题,虽然最终调换了有问题的床上用品,但为此我折腾了一圈子,搞得我心里很不满意,这些快递公司做事也有点太不规矩了。”

周女士告诉记者,前不久,她在淘宝网上浏览时看上了一套床上被褥用品,因为秋季到了,她就在淘宝网上付款购买了这套价值700多元的床上用品。几天后的中午,她正在午休时接到一家快递公司的电话通知,称其在淘宝网上订购的床上用品已经到了,因为当天投送业务较忙碌,就直接投放在周女士所在小区的门岗了。“按照快递公司的规矩来说,快递公司应该把我订购的货物送到我手里,并且我订购床上用品时卖家也承诺了‘送货上门’,可是,快递公司没把东西送到我手上,却直接送到了小区门口的物业值班室里,他们中午打电话通知我收货,也不管我是否正在休息,而且随随便便把我订购的东西就交给物业接收,等我打开货物后发现订购的东西质量有问题时,值班室人员说他们不负责,卖家说我接了货就说明东西没问题,弄得我很是闹心!”说起这事周女士十分气愤。

“现在有些快递公司的投递人员很不负责任。”家住滨河轩小区与周女士有过同样遭遇的李小姐告诉记者,她经常在网上搜寻一些价廉物美的东西,作为一个时尚的“网购达人”,因为常在网上买东西,她就要经常与快递公司打交道。但是有些快递公司的投递员总是要求她下楼取货,订货时说的都是送货上门,可事实上有好几次快件送到时,投递员都借口带的东西多不方便上楼送货,投递员要求我下楼取货,而“先签字后验货”更是他们快递行业的惯例。网上很多卖家也都提醒我们这些买家一定要先验货再签字,但现实中这一条根本就行不通,很多快递公司都有明确规定:“不签字就不让开包验货”。李小姐告诉记者:“有几次自己坚持不签字,可快递公司的投递员以‘不签字就算拒收’为由不交给我东西,没办法,僵持到最后,我只能签了字才拿到货。”

记者了解得知,有着同样遭遇的并非个别现象,家住我市报晓新村的熊先生也向记者反映:他从淘宝网上买了几件收藏品,并和卖家约定——先验货后签收。然而,当快递公司通知他收货时,熊先生要求先检查货物再签收,快递公司却坚持让他先签字后检查物品。熊先生很无奈地说,卖家在发送特快专递时,也在发货单上注明了“此快件一定要先验货后签收”,但快递员就是不同意。 

一名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的快递公司基本上都是规定先签字后验货,不签字说明货物不属于本人,是没有资格验货的。而发货单上卖家标注的“此快件一定要先验货后签收”是客户与卖家之间的协议,如果有问题,客户可与卖家联系。记者随后咨询了我市的一些快递公司,对方都表示“公司规定必须先签字后验货”,而对于“有问题的货物该怎么办”,快递公司表示:“签完字后,可以当着快递员的面验货,有问题的话快递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证明,将货物退给卖家”。

记者了解到,国内大部分快递公司都有“先签字后验货”的相关规定,理由是“邮寄货物还没有被顾客签收之前,归属权仍是发件人的,顾客没有权限打开外包装。只有顾客在签收单上签字后,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才能开箱验货。”但事实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知情权,快递公司这种“先签字后验货”的收货程序实际上刻意规避了自身应负的责任,这种做法对收件人很不公平,并不符合有关规定,有“霸王条款”的嫌疑。

在采访中,有一些快递公司辩称:收件人如不先行签字,则表明其并非快递物件的送达人,也就无权拆封验收。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种理由并不能成立。快递公司是将确认收件人身份与收件人对物件包装、质量检验后的认可混为一谈。快递公司完全可以请收件人出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然后让收件人验收后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