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姜家清 陆 璐)“图书漂流”起源于欧洲,意思是读者将自己读完的书,随意放在公共场所,喜欢这本书的人可取走阅读,读完后再将书放回原处,让下一位爱书人阅读,让书循环漂流下去。近日,市国税稽查局用这种国际流行的“漂流规则”,结合本局实际,配备硬件设施,建立了图书漂流站。

在图书漂流站,该局干部职工不用借书证,不必付押金,看到中意的书,可以随意取阅。在一个月的阅读期限内,读完后再放回书架,让它“漂流”到下一位读者手里。哪位干部若有想“放漂”的书,也可以随时放到书架上,与人分享。这种新奇的读书方式引起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兴趣,在大家的积极参与下,短短的几个月,图书漂流站的书籍由原来的200余本增加到1000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