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楚汉

记者从运营商处获悉,工信部已经下发文件,“手机实名制”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消费者去营业厅购买手机卡,必须持身份证才能办理。据悉,中国联通为了鼓励老用户补充登记信息,将对主动补登的用户给予一定额度的话费奖励。(8月31日《新京报》)

争议已久的手机实名制终于从“要不要实施”转向为“如何实施”的执行阶段。客观地说,工信部的方案还是比较稳妥的。新增用户实名登记,老用户用三年时间完成信息补登记工作,即使目前不登记,也不会被强制终止服务。这正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既保证了实名制的发展方向,又充分考虑到了大量未实名用户的实际。

实名制的正式实施终结了“要不要实施”的争议,但是争议中提出的问题并不会随之消失。实行实名制,初衷是为了减少垃圾信息,保护用户权益,可实际上,实行了实名制,所有用户都向服务商敞开了个人信息的大门,反而加大了用户信息被盗、被非法利用的可能。很显然,目前状态下对服务商履行信息保护义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不能忘记去年央视“3·15晚会”中曝光的镜头,手机服务商公然倒卖用户信息,一项项本属于隐私范畴的个人信息被堂而皇之地转让,成为牟利的工具。可是即便是如此高规格的曝光,又能发挥多大作用呢?至少到目前,大量的垃圾信息依然充斥在我们的周围,前脚买了房子、后脚就收到装修信息;今天刚生了孩子、明天便收到保险信息,我们的个人信息,有何隐私可言?

2009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特别增加了对某些故意窃取、泄露个人信息行为的刑责。然而置之于司法实践之中,纯粹因为泄露个人信息而入罪的案例还很少,对于日益严重的个人信息泄露现象,还没有应有的惩处办法。究其原因,有关专家认为,《刑法修正案》对此的规定还不够细化,有关司法解释还不很清楚,还更需要一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法律。

手机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早已经超越了通话功能,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应该说,实名制是大势所趋。严格来说,手机实名制与个人信息保护也是两个层面的问题,并不可简单等同。个人信息保护并非只是对通讯服务商提出的要求,还涉及更多更广泛的内容。但是很显然,手机实名制的实施,让个人信息保护这个老话题如何得到有效落实,显得更加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