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副处长 戴文平
检察经费,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所必需的重要基础条件之一。检察经费不足,是基层检察院普遍存在的问题。经费困难,成为制约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何做好基层检察院的经费保障工作?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看法:
一、 抓住机遇,依靠政策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财政部关于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财政经费保证的若干意见》里面有如下规定:
1.人员经费:要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对政法机关编制内人员的工资、补助、岗位津贴等政策性经费,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同时,要根据当地财力,妥善安排好政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住房补贴等经费,进一步改善政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生活条件。
2.行政经费:要按高于当地一般行政机关一倍以上标准安排。
3.办案经费:对大案要案所需办案经费实行专项安排。
4.装备经费: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制定装备标准,逐步配备到位。对与办案密切相关的装备,要尽力解决;对现有装备,要制订更新计划,逐年予以落实;对装备所需的维护、维修和消耗费用,要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保证其正常运转和业务工作需要。
据此,我们可与其他政法部门联合行文,向地方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反映实际情况,请有关部门按规定安排预算。
二、 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工作
我们从今年开始全面推行了部门预算改革。预算编制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政策,熟练掌握编制方法,并对本单位的经费需求进行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本单位的人、财、物等基本情况和业务需要,编制出全面、细化、合理的部门预算。
三、多汇报、多请示,争取领导的支持
要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向有关领导及财政部门汇报检察机关的实际困难;对查办大案要案所需的办案经费,要多请示,及时申请专项办案经费;对检察机关有关政策及发展规划,要让有关部门了解,争取他们的支持。
四、 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服务,争取群众支持
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积极运用检察职能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和地方党委的信任和支持,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加强基层检察院的基础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从根本上遏制犯罪的发展。群众的支持率高了,检察机关的形象与威望树立起来,也将间接地影响到有关部门对检察机关的认可与重视,从而争取经费的保障与落实。
检察经费除以上述正常途径解决外,争取多办案、办好案、办大案,依法追缴案款上缴,申请返拨经费,也是检察经费来源的有效途径。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财务制度,在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把关,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
随着检察工作改革的不断深入,经费不足问题将更加凸显,经费保障机制已经成为未来检察事业发展的瓶颈。因此,改革经费保障体制,势在必行。笔者认为应进行如下改革:
可将检察经费分为五部分:一是人员经费;二是日常公用支出;三是装备费用;四是办案费用;五是基本建设费用。其中,人员经费、日常公用支出、装备费用、基本建设费用等四部分支出具有相当大的地方性,即同本地的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有很大的相关性,因此,这四部分经费应当由地方政府安排。(下转B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