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香烟条码 迅速抓获窃贼
8月3日上午8时左右,羊山公安分局龙飞山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110指令:沪陕高速路口一名乘客刘某的两部高档手机及三包玉溪烟在卧铺大巴上被盗。接到指令后,民警吴涛、杨新麟紧急赶赴事发现场。民警通过司机了解到,沿途没有人员下车,车辆在羊山新区龙飞山二十里河加油站与另一辆卧铺大巴调换了乘客,目前两辆卧铺车都在现场,人员都在车内。民警经过仔细分析初步判断,作案人员和被盗的物品应该还在车上。民警在做好了群众思想工作基础上,开始对可疑物品和人员进行盘查。车上乘客主动将自己的包裹行囊打开接受民警检查,当民警检查到第二辆车的时候,乘客姚某很不乐意打开自己的包裹,拿出自己衣服后又快速放回包里将包拉好,这一动作引起了民警高度警觉。民警要求姚某将自己的包裹打开再看一遍,姚某颤抖着手拉开包,在衣服夹层里抖落出三包玉溪烟。当民警询问烟从何而来时,姚某声称是自己买的。民警仔细查看了三包玉溪烟,发现三包烟的条码都是同一个号,又将受害者包里剩下的半条玉溪烟与这三包烟进行比对,发现所有的烟都是同一个条码。因为一条烟里的每包烟条码都是一样的,这就证明这三包烟出自受害人那一条烟里。面对证据,姚某很快低下了头,并将盗窃后藏匿的两部手机交了出来。(李建新)
司机突然中暑
民警紧急施救
8月11日15时许,息县公安局项店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在大广高速公路项店出路口附近一男子中暑,请速救援。接警后,值班民警彭锋等立即赶往现场。民警在现场发现,一男子卧倒在公路边,全身痉挛,四肢僵硬,嘴里不停地喊救命。据现场群众反映,该男子刚才还好好的,不知何因突然倒地。彭锋二话不说,俯身将男子背到车上,迅速将其送到项店卫生院进行抢救。经医生救治,该男子神志慢慢清醒,自称叫张少伟,河南省新蔡县人,在下车买油时,因天气炎热,路面炙烤,导致重度中暑。随后,民警与其家人取得联系,当日18时许,张的家人从新蔡赶来,见到民警时泣不成声,拉着民警的手连声表示感谢。
(杨树海)
为做生意冒名贷款
东窗事发被判缓刑
因自己和姐姐做生意资金不足,一名信贷员冒名办理贷款27万元。日前,息县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分别判处姐弟俩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05年1月至3月,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员李某因个人做生意的资金短缺,就借用亲属的有关证件,先后三次办理贷款27万元,其中他的姐姐李某某使用了其中的3万元。2009年6月22日,经他人举报,姐弟俩被刑事拘留。不久,他们归还贷款及利息总计39.7万元。
2010年8月17日,息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采取冒名贷款的方式,挪用资金用于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李某某使用贷款3万元,数额较大,与李某系挪用资金共犯,遂作出上述判决。
(余 杰 陈 刚)
滥伐林木触法
获刑追悔莫及
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就伙同他人滥伐林木,近日,罗山县法院一审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9月,被告人刘某经张某(另案处理)联系收购杨树,两人商量合伙收购村民李某种植的杨树。同年11月13日,刘某、张某在明知没有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仍带人将所购的126棵杨树予以砍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明知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伙同他人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遂作出上述判决。(董晓明 谌 玲)
身陷传销陷阱
幸遇民警获救
为摆脱传销团伙控制,一男子冒着生命危险从三楼跳下,摔伤双腿,但仍未能逃脱,幸被警方及时发现才得救。
“不知怎么回事,啪!一声闷响,我就看到一个年轻人从三楼跳下来,满身是血!”住在市建家属院的王女士指着地面,心有余悸地对民警说。王女士称自己在院内住了数十年,却不认识该青年。当她正要喊人帮忙时,从楼上冲下来两个年轻人,抱着这个跳楼的青年慌慌张张地去了医院。8月11日下午,浉河公安分局工区路派出所民警在市建家属院采集人口信息时,王女士向民警们反映了刚看到的一幕。
联系到辖区前期发生的传销案件,民警们觉得事情有些蹊跷,遂决定调查详细情况。但受伤的年轻人会在哪?治伤的话又会在哪家医院?民警只好开始对辖区医院进行“拉网式”排查。最终在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护士的带领下,民警来到该院二楼某病房,见到有两个人在房间里陪着另外一个年轻人看病,不等两人反应过来,民警冲上去将这两人控制,并留下来一位同志看护摔伤的年轻人。
随后,民警立即展开讯问。经讯问得知,两人分别叫马某、徐某。据他们交代,他们是一个专门从事传销的团伙,一共有成员8人,多是本地人,其中还有两名不满20岁的女孩。团伙成员分工明确,两名女孩通常在网上以谈恋爱为名,将男子骗到异地,然后由其他成员对其控制、打骂,逼迫其从事传销活动。伤者名叫喻某,一个月前被一化名为“丽丽”网友,以谈恋爱为名骗到信阳见面,后被控制在市建家属楼内从事传销。喻某多次想逃跑,无奈被看管太严。当日中午,他趁其余人员午休之机,从三楼跳窗逃走时摔伤。(吴 鹏)
设局骗奸女生
最终难逃法网
固始县一16岁初中男生伙同他人将三名女学生骗出学校,后其中的两名女生被他人强奸。8月12日,固始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查明,2009年3月15日21时许,被告人王某伙同宣某、张某(均已判刑)经预谋后,以请客吃饭为名,将固始县陈集乡一中学女学生陈某、李某、丁某骗至固始县城“邓大个子”烤黑鱼摊吃饭。吃饭期间,三名女学生在宣某、张某的劝说下,各喝了两瓶啤酒。饭后,王某及其同伙宣某、张某又将陈某、李某、丁某带至固始城关“怡顺宾馆”,并开了三个房间。被告人王某将李某搀扶到房间后离开。宣某对张某实施了强奸。在另一房间内,张某对陈某实施了强奸(未遂)。
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潜逃。2010年6月8日,被告人王某投案自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帮助他人采取胁迫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奸妇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在犯罪中起帮助作用,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吕志豪 吴国磊)
潜伏女厕偷看
变态色狼获刑
潜伏在校园女厕所内偷看,以满足自己变态的性需求。近日,光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高某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10年1月至2月之间,被告人高某多次窜至光山县某中学内的女生厕所内,趁学生和老师上厕所之际,偷看被害人,并进行手淫。2010年1月某天,当被害人胡某在厕所内准备提起裤子离开时,被告人高某突然闯入强行扯下胡某的裤子,用手触摸胡某的阴部,在被害人惊叫时迅速逃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以性刺激和性满足为目的,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庭审中,被告人高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刘芹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