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10年7月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说明:1.应缴存人数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教职员工、医护人员及各类企业在职职工。

2.应缴存人数以省统计局2009年《统计年鉴》的数据为准(电业及铁路人员不在此内)。

3.浉河、平桥区政府正在积极落实市政府下达的住房公积金责任目标,教职员工公积金手续正在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