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检察院检察长 朱明义
今年以来,浉河区检察院坚持理念人性化、机制社会化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落实新要求,完善刑罚执行监督
今年以来,浉河区检察院坚持“从严从快”的原则,在审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相关单位呈报的材料时,严格审查罪犯日常积分考核和奖惩记录的原始资料,并做到每案必须实地调查。审查中,对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有争议的,采取了由检察机关主持,驻所检察室人员、看守所领导和监室全体罪犯参加的问卷调查的方式,经参加问卷调查人员80%以上同意的,方可对其予以申报。对呈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老弱病残罪犯,坚持做到当日审查、当日办结,使其及时就医,尽快康复。今年浉河区检察院在审查信阳市第一看守所呈报的刘某及杨某等两名在押人员因Ш型肺结核保外就医的材料时,均做到了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办结。
二、探索新途径,协助开展特殊人群帮教管理
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原工作单位和司法行政等多个部门,浉河区检察院澄清了刑释解教人员底数,利用每年的检察考察,与有关部门一起,了解和解决他们在个人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努力帮助其融入社会,成为有用之人。一是澄清被矫治人员的底数,建立检察台账,并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二是在办理被矫治对象又犯罪案件时,实行“办案亲情行动”。即在办理这类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判决交付执行等环节中,要求办案人员注重亲情感化,注意收集被矫治对象值得信赖的亲属的意见,并及时把这些挽救、感化的意见反馈给罪犯,把对被矫治对象认罪服法、重新做人的教育贯穿整个诉讼环节。如在办理缓刑罪犯杨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中,办案人员了解到,杨某某平时只对其姑姑有话可说,也只有姑姑的话才听得进去。于是办案人员千方百计地找到了其姑姑,其姑姑被办案人员的真诚所感动,在其连续给杨某某写了两封感化信后,杨某某从批捕环节的不认罪,转变为积极配合、认罪伏法,由于其积极改造,在留所服刑中,被减刑3个月,杨在刑满释放后,找到了自己的生意门路,走上了正道。三是积极协助矫治对象干事创业。在帮教矫治对象过程中,利用每年两次的检察考察时机,与其本人见面,宣传法律,协调有关单位的支持、帮助、鼓励其创业。如肖某某因盗窃被判缓刑,肖在缓刑执行期间,承包其所在村的一个鱼塘的过程中遇到了多个单位的不信任而搁浅。办案干警在回访考察时了解到此情况后,多次与乡、村联系,经干警们耐心地协调、沟通,最后村委会被干警们的真诚感动,同意将鱼塘承包给肖某某。目前,肖某某除养鱼外,还在鱼塘后面的山上养了鸡和猪,每年收入3万多元。为扩大经营,肖某某还正准备在山上盖房经营农家饭庄。
三、追求新目标,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
批捕、起诉、控申部门时刻关注社会治安动态,定期分析社会治安稳定形势,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分析报告,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建议,促进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干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积极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检察长担任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协调会三次;与共青团、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密切配合,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搞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校园安全管理,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和针对中小学生的犯罪预防工作。
四、转变新思维,着力加强舆情应对能力建设
为切实做好涉检网络舆情的掌握、研判和应对工作,与互联网站建立了紧密的联系、沟通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指派专人担任网络舆情监测员,每天定时对重点网站、重点论坛的舆情进行搜索、监测。对于容易引发不良网络舆论的案件、事件以及检察新闻宣传报道,由院办公室、宣传科、控申科联同案件承办部门、事件责任部门制定网络舆情预警方案,实行检察宣传新闻“会诊”制度,做到提前准备、未雨绸缪,避免产生负面的舆论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