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万明
经过全市上下几年的艰苦拼搏,我市荣获了全省文明城市的桂冠。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已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追求,城市因市民素质的不断提高而变得越来越靓丽,市民因拥有这座城市而感到越来越自豪。在这种以追求文明为主旋律的和谐氛围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音符。诸如乱扔杂物、乱闯红灯、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翻越护栏、践踏花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不排队、出脏言等。这些不文明的行为虽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扰乱了公共秩序,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和文明,引起了广大市民的愤怒和不满。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十分严肃的话题,创建文明城市难,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更难。
文明,大而言之,属于上层建筑领域之范畴;小而言之,是由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得不能再小的小事、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易事、都能做得到并能做得好的常事积累而成的。人们把这些小事、易事、常事都做好了,个人文明了,城市也就文明了。这些举手之劳的事情,有些人为什么做不到、更做不好呢?究其原因,主要是意识淡薄,陋习难改;监管不力,缺乏约束。笔者认为,克服这些不文明现象,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起来,必须综合运用教育、监督、经济、法律的手段,从克服陋习、树文明风尚着手,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知与行相统一,让文明逐步成为一种习惯。具体来讲,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要养成教育,让文明成为一种习惯。习惯是长时期逐渐养成的、一时不容易改变的行为。文明是一种习惯,不文明也是一种习惯。如果让文明成为一种习惯,我们的城市就自然而然地文明了。这就要我们通过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让人们知道哪些是文明之事,应当做好,并弘扬光大;哪些是不文明之举,应当摒弃,并加以克服。同时,要自觉地养成把日常生活中的小事、易事、常事做好,每日三省吾身,今天我做了不文明的事没有?别人做不文明事我劝阻过没有?长期坚持,日积月累,形成习惯,我们就一定能成为一个有道德、有修养、有境界的文明人。
要宣传造势,营造社会公德评价氛围。道德是自觉的法律。要通过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对文明行为加以褒奖、引导,对不文明行为加以监督、曝光、批评,营造一种浓郁的社会公德评价氛围。让文明之人、文明之事不断地光荣起来,形象不断地高大起来,受到社会的尊重;让不文明之人、不文明之事遭到谴责,受到社会的鄙视,使其内心产生强烈的羞耻感。通过道德的力量,教育引导人们荣做文明之事,拒不文明行为,让文明真正成为一种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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