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曹春明 曹国友)平桥公安分局在强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紧扣“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效地维护治安秩序平稳和社会和谐发展。今年以来,该分局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起,办结信访案件50余起。

抓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该分局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牢、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将矛盾纠纷排查纳入日常工作。对排查发现的不安定因素、不稳定苗头,划分为一般、重要、紧急三个等级,一般信息当天报,重要信息及时报,紧急信息随时报。对上报的信息、警情及时进行梳理、分析和研判,对矛盾激化易形成案件的,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对已经构成的案件从严、从快依法处理,坚决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对执法办案引发的矛盾纠纷,积极探索解决方法,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权划分不清不放过、案件办理不公正不放过,防止引发新的矛盾纠纷,最大程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探索矛盾纠纷化解的良方。该分局把公安信访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发挥警务室的前沿阵地作用,零距离接触辖区群众,听民声、解民忧,化民怨,构建警民沟通平台。健全领导接访制,主要领导亲自下访、约访、回访,主动掌握信访动态,跟踪督办疑难信访积案,化解矛盾纠纷。制定归口查办制,各部门、各警种增强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的主体责任意识,坚持哪个部门、哪个警种产生的纠纷和信访问题,就由哪个部门、哪个警种接访和处理。建立会诊制度,多部门、多警种共同参与矛盾纠纷与信访问题的“会诊”,定期或不定期地协调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把矛盾纠纷的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

培养化解矛盾纠纷的能手。该分局把培养一批执法办案的强手、善做群众工作的高手、社会管理的巧手、化解矛盾纠纷的能手作为一项工作目标,不断提升各单位和广大民警业务素质,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节约办案成本,压缩矛盾纠纷演变空间,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民警改变“生硬、冷漠、蛮横、推诿”的工作态度,把群众的事当作工作中的大事,做到“百问不厌、百查不烦、解释全面”。

当好调解矛盾纠纷的助手。该分局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抓好情报信息工作,对重大的案件、事件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时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借党委、政府的力量,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同时,主动加强与地方综治部门、信访部门和安全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社会矛盾纠纷信息,积极预防矛盾纠纷演变、升级。积极与基层组织建立合作关系,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方面力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延伸到乡镇、村、组和社会合法组织团体,依靠基层组织引导群众通过正当途径和法律程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