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尹安伟 陈道安)今年以来,罗山县工商局积极探索,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提升基层执法监管与服务水平,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建立“四级网格”监管机制。该局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确定一级为分管局长,二级为工商所长,三级为巡查组长,四级为网格监管员,将各工商所管辖的区域细化到具体责任人的各个监管网格,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立体综合监管格局。

二是落实“四定”监管职责。即定格、定岗、定职、定责。分管局长、所长、巡查组长、网格监管员逐级签订责任书,将市场巡查、执法办案、申诉投诉处理、市场准入、食品安全、服务发展、安全生产等工作纳入网格化监管的职责范围,将责任落实到每个网格、每个人。

三是落实“四个一”基础工作。即“一图”,网格化监管责任区域分布图;“一档”,网格监管档案,根据市场主体风险等级分甲、乙、丙三级建档;“一账”,市场主体监管台账,以第四级网格监管责任人建立监管台账;“一库”,市场监管数据库,将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高风险市场主体的监管信息录入电脑,建立市场监管信息数据库。

四是把握“四个环节”重在考核。即“月初有计划、每周有安排、每日有记载、月底有评价”,以所为单位,严格落实每个网格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罗山县工商局通过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一是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执法监管的责任心;二是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的上进心;三是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团结协作的一条心;四是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服务经济发展的事业心;五是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的自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