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 平)今年以来,市工商局明港分局认真履行工商职能,把工商行政管理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维护市场秩序,化解矛盾纠纷,为平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该局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成立平安建设组织机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平安建设、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是落实平安建设制度。该局制定了《领导带班制度》、《机关值班制度》、《机关门卫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保证机关24小时有人值班和通信畅通。同时,认真落实信访接待制度,实行科级干部维稳包保责任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促进了平安建设。
三是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该局结合工商职能和工作实际,以创建平安单位为载体,延伸创建领域,扩大创建范围,把做好工商管理工作与创建平安单位结合起来,重点开展“打假冒、保春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等活动,打击各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化解各类消费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为平安建设和创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