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表彰了全市反贪工作先进单位、“三争一评”先进单位和个人。图为颁奖时的情景。 汪 海 摄

本报讯(汪 海 周勇军)日前,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会议召开。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志军,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羊山检察室主任姚远出席会议。各县(区)检察院主管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及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市检察院反贪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反贪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去年以来全市反贪办案工作情况。

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5件162人,其中大案82件,科级干部18人,处级干部4人;侦查终结116件176人;提起公诉112件178人;有罪判决17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反贪办案综合考评位居全省第4位,比2008年提升2个位次,实现了市检察院党组提出的工作目标。

今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7件115人,其中大案57件91人,科级干部17人,处级干部1人;侦查终结54件80人;提起公诉51件72人;有罪判决5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从上半年办案情况看,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立案数量升幅较大。全市立案人数同比上升11.7%,大案件数同比上升9.6%,立案人数前6个月居全省第4位。二是案件结构有所改善。查办贿赂案件同比上升56.3%,占立案总人数的21.7%,同比提高6.2个百分点。三是办案质量有新的提高。起诉人数同比上升5.9%,有罪判决人数同比上升37.5%,有罪判决比例提高9个百分点,有罪判决人数前6个月居全省第2位。四是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效果明显。全市共查办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5件59人,占立案总人数的51.3%。在6月3日市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农业系统专项侦查活动中,共立案12件20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

会上,10个县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分别作了述职发言,平桥、淮滨、罗山、浉河等县区检察院负责人分别作了经验介绍。会议还表彰了2009年全市反贪工作先进单位、“三争一评”先进单位和个人。

吴志军对下一步反贪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正确认识当前反贪办案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反贪工作是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工作中最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要加深对当前反贪办案工作面临形势和任务的认识,坚持一手抓规范,一手抓办案,以规范促办案,以办案求发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千方百计、全力以赴把办案工作抓上去,确保实现各项既定目标。二是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反贪办案工作。进一步强化县区检察院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反贪办案的责任和效能;充分发挥市检察院在侦查办案中的组织指挥作用和基层检察院办案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反贪办案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认真执行线索统一备案和上管一级制度,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管理、经营和利用;认真落实快速办案机制和案件跟踪预警制度,进一步加快案件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的进程;坚持办案和挽损并重,进一步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三是统筹兼顾,努力实现办案规模、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要认真落实“五项工作制度”,加强对立案、撤案、移送审查起诉和采取强制措施等工作程序的监督,把好案件质量审查关;深化职务犯罪案件快速办理制度和公诉指导侦查办案制度,注重加强侦查与举报、预防、技术、法警之间的协作以及两项自侦之间的协作,形成内部协作的侦查一体化格局;加强办案安全防范检查,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办案;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以廉政建设和能力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反贪队伍建设。一方面,大力加强反贪队伍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另一方面,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和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反贪侦查能力和水平,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专业化侦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