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运军)在2010年的招生工作中,平桥区以办好让群众满意的教育为宗旨,采取有力措施,实行阳光操作,树立教育良好的社会形象,保证了教育的公平、公正,深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学生家长的好评。
该区建立健全组织,成立以主管教育的区政府领导为组长,以监察、教育、纠风、物价、审计、财政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招生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阳光招生工作的领导。按照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情况、监督电话“五公开”,坚持做到组织领导、招生宣传、招生程序、招生时间、收费标准“五统一”。
为不断加强监督管理,该区阳光领导招生工作小组下设有三个监督小组,常驻市二高、市四高和市六高3所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全程监督招生过程。
由于该区阳光招生工作扎实细致,杜绝了社会上走后门、托关系等现象。目前,尚未发现一例违反招生纪律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