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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侦查资源,创建“侦、技、捕、诉、警”一体化办案新机制。建立大侦查机制。明确侦查部门办理的案件,在提请批准逮捕前,批捕部门人员提前介入,侦查部门人员配合;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公诉部门人员提前介入,侦查部门人员配合;在自侦案件的侦查、批捕、移送起诉、提起公诉等环节,检察技术部门和司法警察要全程参与,形成全院一盘棋。同时规定,法警每参与一起案件,一经立案,给法警大队补助1000元;法警大队每追逃一人补助10000元,以弥补法警部门办案经费的不足。这种机制将法警部门纳入了检察机关查办自侦案件的全过程,初步形成了检察官与司法警察、司法警察与司法警察、硬件与软件“三方联动”的办案模式。这种办案新模式实施后,该院办案数量、质量有很大提高,而且形成了各部门争用警、爱用警的良好局面。
发挥主动性,形成司法警察追逃工作六机制。2007年,该院党组研究决定,将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工作重任,由自侦部门为主,调整为由司法警察部门为主承担,建立以司法警察为追逃主力军的工作新模式,并建立健全了司法警察追逃工作六机制,即追逃工作管理机制、追逃工作培训机制、追逃工作合作机制、追逃工作信息机制、追逃工作追捕机制、追逃工作规劝机制。这一创新,有效整合了侦查资源,充分发挥了司法警察在追逃工作中的作用,为司法警察工作开辟了新战场,提出了新要求。同时,也使自侦部门从追逃的繁重任务中解脱出来,全力投入办案工作。这一做法被省检察院称为“信阳创新思想”和“信阳法警工作新模式”。这一模式实施近3年来,该院批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共18人,有17人被抓获规劝到案,抓获规劝率为94.4%。其中,涉案金额上千万元2人,大案、要案13人,外逃时间在10年以上的2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省检察院法警总队领导在听取该院法警工作汇报时指出,全省追逃工作信阳最好、浉河最亮。
找好落脚点 履行职责谋主业
司法警察工作,归根到底是为检察办案服务的。如何才能服务好检察办案?这就要求司法警察依法全面履行好司法警察职能,切实为检察办案提供有力的警务保障。
依法全面履行好司法警察的9项职责。近年来,该院法警大队依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高检院、省检察院的规定,把原来很多不应该或不适合由检察官、书记员和其他检察人员兼任的工作全面承担起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3年来,该院的初查和自侦案件,司法警察参与率达100%,其中传唤证人、犯罪嫌疑人234人次,配合自侦业务部门执行拘传、提解、押送被告人258人次,配合两项自侦初查135件次,出警率居全市第一,从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以办案安全为重点发挥职能作用。参与办案、保障办案安全是司法警察的根本任务,也是司法警察法律地位、职能作用的最好体现。如何确保办案安全?一是坚持经常性教育引导,不断增强司法警察保障办案安全的能力。通过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警察的办案安全教育,把办案安全防范的规定和纪律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办案环节和每个参与办案人员,不断提高司法警察的履职能力。如今年5月,该大队法警在执行提押任务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田某情绪异常,引起了他们的高度重视。当把田某从外地押解到信阳市某看守所时,田某突然冲向看守所的墙壁,企图用头部向墙壁锐角撞击。两名办案法警立即抓住田某的双臂,将其拉住,及时防止了一起故意自伤、自残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建章立制,严格杜绝事故隐患。根据《律师法》的修订,配合办案部门,进一步规范会见流程及要求;协同办案部门试行侦警医配合机制,防止出现不安全因素;法警大队和司法警察个人签订办案安全责任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办案或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犯罪嫌疑人自杀、自残、逃跑、行凶等重大责任事故,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三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警察履行职责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拓展司法警察的履职范围,在积极实践“检领警办”机制上下工夫。3年来,由检察长交办,检领警办案件18起,其中立案16起,9起案件已移送法院作了有罪判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2009年3月,该院法警大队成功初查了一起3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贪污国家财政专项资金110余万元的特大贪污窝案,此案涉及5县2区、当事人70余人。该案提起公诉后,3名被告人被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其中,主犯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浉河区检查院法警大队建队10余年,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少到多、由弱变强的发展过程,现已成为一支管理规范、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队伍。201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表彰大会,授予浉河区检察院法警大队“全国基层法警大队示范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