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卫东 胡宏伟)近年来,固始县检察院大兴和谐司法之风,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保障人权,维护稳定,化解矛盾,服务大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办案创和谐。该院一是从制度上凸显人性化,做到“三个问清”和“四个不轻易”。“三个问清”是在讯问嫌疑人的过程中,问清家庭概况,有无需要抚养、照顾人员;问清生活情况,有无经济生活困难;问清身体状况,有无重大疾病,并根据具体情况,尽力帮助嫌疑人解决生活困难。“四个不轻易”是在查办企业经济犯罪案件中,做到不轻易查封企业账目、不轻易暂扣企业生产流动资金、不轻易冻结银行账户、不轻易发表有损企业形象的新闻报道,努力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办案中彰显人性化。对年老体弱或患病的涉案人员,关心他们的身体情况,对有病人员及时救护,切实保障他们的健康权。
贯彻宽严相济,维护稳定促和谐。一是“该严则严”,对严重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该院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采取“四定办案责任制”、适时介入等行之有效的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措施,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一批重点案件实现了快捕快诉,严厉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二是“当宽则宽”,贯彻宽严相济方针,探索建立四项机制。即建立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建立刑事和解不起诉工作机制、建立适合未成年人和在校生身心特点的轻罪实行非刑事化处理机制、探索实施非羁押诉讼新途径机制。去年以来,该院依法对100余名犯罪嫌疑人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实施无羁押诉讼,无一引发社会矛盾和涉检上访案事件发生。
维护公平正义,强化监督保和谐。该院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保障诉讼活动严格依照法定原则、规则和程序运行,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和违法立案、插手民事经济纠纷、侵害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抗诉力度,提高抗诉质量,依法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加大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继续做好纠正超期羁押工作,防止超期羁押问题发生;强化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关系,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