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正宇)连日来,罗山县公安局把人口信息采集、整治突出执法问题专项活动及争先创优活动与夏季打防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成效显著,10日内抓获6名网上逃犯。

快速反应,该局城关派出所利用“大情报”系统先后抓获2名协外网上逃犯。6月23日11时30分,城关派出所接到“大情报”平台红色预警指令:被浙江省兰溪市公安局上网追逃的涉嫌诈骗的网上逃犯王某正在该县某银行办理业务。该所值班民警立即调取王某(男,53岁,住浙江温州市鹿城区)的信息,并迅速赶到该银行,但是未发现王某。民警进一步在银行调查走访获知,刚才用王某银行账号办理的业务,为罗山新区一售楼部。民警分析认为,王某此时可能还在该售楼部。民警立即赶到该售楼部,在售楼部二楼餐厅,发现正在吃饭的一名男子正是王某,于是立即将其控制。经查,王某为该售楼部财务总监。经审讯,王某对其1997年伙同他人在浙江省兰溪市以合同诈骗汪某现金17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6月26日10时40分,城关派出所再次接“大情报”平台红色预警信息:涉嫌诈骗被潢川县公安局上网追逃的逃犯晏某(男,汉族,46岁,潢川县人)在罗山城关某宾馆入住。该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蹲守布控,成功将晏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晏某对其2010年1月12日谎称自己在付店镇搞开发,需用钢材为由,骗走潘某(潢川县江家集镇人)钢材30吨,价值13498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晏某已移交潢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仔细核查,该局彭新派出所利用网上比对抓获1名逃犯。6月24日上午,该所民警在彭新镇杨店村进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在入户走访中,发现一处房屋倒塌并且无人居住,经调查得知:房屋主人叫李某,多年不在家。民警将李某信息在警务平台常住人口系统上进行比对,系统提示:此人为在逃人员。民警通过查询,很快确认李某2007年3月因合同诈骗被平桥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列为刑拘在逃人员。经过深入调查获知,此人前几天已从外地返回老家,现正在杨店村一熟人家里。民警立即布控,在村干部的配合下,采取核实实有人口信息登记进行常规走访的方式,在其没有察觉的情况下成功将李某(男,61岁)抓获。目前,李某已移交平桥警方。

宣传政策,该局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先后规劝3名逃犯投案自首。该局刑警大队民警在下基层派出所指导业务时,深入逃犯家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教育其家属规劝逃犯投案自首。6月24日,犯罪嫌疑人江某(男,38岁,罗山县子路镇人)在强大的政策感召下到该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经初步审讯,江某交待了其为了与叶某的妻子继续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遭到拒绝后,恼羞成怒,于2007年12月7日深夜将叶某的大门点燃烧毁,报复纵火的犯罪事实。该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大会战开始后,利用下乡检查指导之机,多次组织民警深入到逃犯曾某等二人的家中,对其亲属进行劝说,讲法律、讲政策,晓以利害。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不懈的努力,终于打消了曾某二人的顾虑,7月3日,在亲友的陪同下,曾某父子二人来到治安大队投案自首,并交代了于2005年6月17日夜窜到罗山县兴强渔业公司所属石山口水库库区彭庄附近水域内偷鱼,被兴强渔业公司巡库人员发现,因快艇搁浅被困,曾某等人手持木棍、铁铣等物殴打巡库人员,并致巡库人员谭新洲、鲁金成、方连平等人受伤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