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7月18日电(记者 张虹生)5月12日,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一位镇司法所副所长调解宅基纠纷时中午在饭店违规饮酒。当地有关部门查清事实后立即将其撤职,并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开通报。
自2009年9月1日推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以来,濮阳市纪委监察局共对全市18个单位的27名违规饮酒人员进行了通报,其中正县级1人,科级7人,部分人员受到行政或党纪处分。
濮阳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也纷纷制定措施加强监督检查。范县要求每位机关干部随身携带禁酒承诺卡;台前县规定下午无故缺岗视为饮酒;市财政局规定科级干部饮酒先免职,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先停职;市直单位逐人签订“禁酒”承诺书。
“禁酒令”赢得了当地群众的赞誉。清丰县马村乡马村集农民刘光强说,过去到机关办事,下午根本找不到人;就是找到了,也常是面红耳赤、满身酒气。现在办事不但人都在岗,态度也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