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于 涵 刘 霞)为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近日,罗山县检察院从完善内部措施入手,积极推行点名接访制度,取得明显成效。

建立点名接访引导制度。该院控申部门工作人员在热情接待,耐心听诉后,引导提出点名接访的来访人向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反映问题,避免来访者事事点检察长接访,事事找检察长解决问题的现象发生,通过接访引导,达到首次接访分流、息诉的目的。

建立点名接访内部通报制度。为更好地落实点名接访制度,该院建立内部通报制度,每周对被点名接访的领导成员及其答复情况进行通报。

建立督促机制。该院要求被点名接访的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落实首办责任制,并由控申部门负责监督落实,点名接访情况每半个月向检察长汇报一次。

目前,该院已将点名接访制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照片公布上墙,及时为来访者点名接访提供便利条件,真正将点名接访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