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正宇)近日,罗山县公安局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再传捷报。7月6日20时30分,犯罪嫌疑人常某(男,38岁,罗山县莽张镇人)被罗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侦查员从海南省海口市安全押解回罗山县。
2010年6月中旬,罗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莽张高中10余名学生报案:社会闲杂人员刘某(已刑拘)、常某等人以威胁、利诱的方式骗取上述学生的信任并拿走其身份证到农村商业银行骗取贷款,先后冒名提取现金10余万元。案发后,该局经侦大队及时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但常某闻风潜逃。
6月21日,该局将常某以涉嫌诈骗上网追逃。6月27日16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常某潜逃到海南省海口市东线高速公路龙桥加油站附近,在乘坐大巴时被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大同派出所民警抓获。接到海口警方通报后,该局立即安排警力前往海口市将常某押解回罗山。
目前,犯罪嫌疑人常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