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积极承接关联度高、成长性好、幅射力大、带动力强的龙头型、基地型大项目,实现链式承接或集群式转移。要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动向,用活、用足我市的政治优势和资源优势,不断充实项目储备,千方百计争取国家投资和资金扶持。六是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严格执行市委“五禁止、十不准”的规定,建立项目办理绿色通道,缩短审批周期。严厉查处危害发展环境的违规行为,不折不扣地兑现对客商的承诺,保证招商政策落到实处。

三、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推进工作机制。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从信阳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全力推动的产业集聚区推进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分管副市长、副县(区)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机构。抓紧完善由分管副市长、副县(区)长负责,市、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市、县(区)两级产业集聚区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市、县(区)两级及其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切实做好辖区内产业集聚的规划实施、产业发展、要素保障和环境建设,不断创新体制机制,落实扶持政策,并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评比,尽快健全市、县(区)产业集聚区协同高效、部门配合联动、激励约束相统一的工作机制。各产业集聚区要按照“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模式,尽快建立完善独立的管理机构,核定编制员额,明确责任目标,实行节点控制,形成统筹、高效、富有活力的工作机制。

以上意见,请研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于2010年10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