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姚启伟 刘 建)商城县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把解决行政争议、化解官民矛盾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采取一系列举措,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官民”矛盾“化解器”和“减压阀”的作用,为建设锦绣商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做好诉前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协调工作。在接受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和信访接待中,该院立案庭接待人员能够现场答复的及时进行答复,能够立案的及时将案件情况及材料交行政审判庭协助审查,行政审判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或不便立即立案的情况,及时告知相关行政部门,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做好诉前行政审判的延伸服务工作。该院加大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指导力度,协助行政机关完善行政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开展了行政审判的延伸服务工作,预防行政纠纷的发生。2009年以来,该院行政审判人员通过信访接待和法律咨询及时发现和协助政府相关部门成功调解重大行政纠纷20余起,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发挥法官和多种社会力量参与协调的作用。对一些疑难复杂的专业问题,该院邀请政府有关工作人员、专家、鉴定人员等共同参与诉讼协调,就有关专业问题进行咨询。对于行政赔偿案件,多做调解工作,尽量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对于行政行为合法、但合理性存有争议的案件,通过协调制定双方满意的补救方案;对于具有一定自由裁量权的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理的弹性空间内开展协调工作。

做好案后释疑并督促履行工作。该院针对一些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强烈不满的情况,及时进行回访,通过讲解法律、征询意见、耐心劝导等方式,力争做到“辨法析理、输赢皆服”,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真正达到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