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其辉 程桂云)近期,息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和能动司法的作用,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和省高院开展的“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权益”活动为契机,不断探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用法律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蓝天。

在立案窗口专门设立为妇女、儿童提供咨询服务的咨询台,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引导他们诉讼,用法律手段维权。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生活困难的人群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确保他们打得起官司,必要时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让他们感到司法的温暖。

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维护妇女、儿童的生命健康权。对报复杀害、拐卖妇女、儿童,家庭暴力犯罪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对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处罚。

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强化调解。在县妇联的指导下,设立妇女、儿童维权法庭,由熟悉婚姻家庭案件的女法官担任合议庭成员,专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对重大疑难案件,邀请来自妇联、街道居委会的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采纳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在处理案件时注重儿童的未来成长教育、妇女的生存。加大对婚姻家庭案件的调解力度,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全方位进行调解。同时积极联合当事人的亲属、村委会、妇联等,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尽量维护妇女、儿童的家庭完整、和谐,并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

延伸关爱“留守儿童”。该院要求全院每一名副科级以上的干警帮扶1名至2名“留守儿童”,并和“留守儿童”保持经常性的沟通、联系,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对“留守儿童”遇到的困难要尽己所能予以帮助,全面呵护“留守儿童”,教育他们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律保护自己,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

注重对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该院制作宣传短片在县电视台播放;该院法官利用周末时间走上街头发放宣传单,在人流集中的街道设置宣传展板,宣传国家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并提供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