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建华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出发,着眼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党中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当前要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的核心,突出抓好执法公信力、机制创新力、制度执行力、队伍战斗力建设。

一、以提高执法质量和效果为重点,突出抓好执法公信力建设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公正”、“高效”、“权威”虽然只有短短几个字,但其内涵极为丰富,要求非常高。它从根本上指出了提高执法公信力的基本要求: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公正是根本,高效是目标,权威是保证。基于此,检察机关要通过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便民、高效的服务,来树立法律监督权威,提高执法公信力。

一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要立足检察职能,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为人民用好权、执好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在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把为人民执法、通过执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执法的目的和归宿。二要着力解决制约执法公信力的机制性障碍。立足于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切实加强检务保障;立足于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加快科技强检步伐;立足于提供制度保障,强化工作机制建设。当前,要重点在确保执法公正、方便群众诉求以及关爱弱势群体,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上出实招、求实效,努力在全社会树立检察机关爱民、亲爱、为民的良好形象。三要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规范化的核心在制度建设,关键在人。各业务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可操作性强的业务流程。重点加强关键执法岗位的监督,努力形成对自身执法活动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四要深入推进检务公开。积极开展“阳光检务”、“检察开放日”、“让人民满意”等活动,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让群众更多地参与到检察工作中来,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正确运行,以民主促进公正,以公正赢得公信。

二、以发挥和加强监督职能为目标,突出抓好机制创新力建设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发挥和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在机制创新上下工夫。首先,要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要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捕前调解、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对社会危害性不大、双方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努力减少社会对抗,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对民事申诉等案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解工作,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要健全涉检信访工作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要建立应急机制和快速反应系统,严格落实领导包案、下访巡访、挂牌督办、“两员”督办等制度,努力将涉检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办环节。其次,要创新社会管理机制。要创新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机制和措施。积极参与重点地区的治安排查和重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要探索检察机关依法参与社会管理的新思路和新办法。完善对社区矫正进行法律监督的方式和措施,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等问题。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净化网络环境。要创新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协助做好对在押人员的分类收押、心理矫治等工作。(下转B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