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6月26日电(记者 张兴军)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解决土地撂荒和田块细碎化问题,河南省信阳市积极探索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并在全省首创“土地银行”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已有700多万亩,其中耕地流转面积300余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0%。
所谓“土地银行”模式,即农民把不想耕作的土地“存”到土地合作社,收取固定“利息”;想种地的花钱到合作社“贷”地耕作。2009年3月,罗山县孙铁铺镇江湾村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成立,这是信阳市也是河南省的首家“土地银行”。得到消息的村民褚礼营第一个前往登记,申请“存”地。他说:“地‘存’上后,啥都不用管,每亩每年还能拿300元钱。关键是可以腾出时间专心搞建筑,这笔账当然划算。”村支书江世学介绍,江湾村共有2460人,3482亩土地,其中林地1000多亩。因为人多地少,加上农业比较效益低,村里青壮劳力大多外出务工,其中常年外出的有900多人,荒地量在1000亩以上。“一方面是大面积抛荒、私下转让,一方面种田大户想承包又难以实现。这是我们尝试成立土地合作社的主要原因。”江世学说,“合作社成立后,农民‘存’地的积极性非常高,首批就‘存’地1600多亩。目前全村94.7%的土地都实现了流转。”
江湾村的故事是信阳市进行土地流转试验的缩影。据了解,地处豫南的信阳是个典型的劳务输出大市,全市常用耕地约860万亩,林地面积780万亩,常年在外务工农民保持在240万人左右,近300万亩的土地出现季节性撂荒。
信阳市农业局农业经济管理指导站站长崔怀德告诉记者,事实上,信阳市的土地流转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但当时多为群众自发,很不规范。2009年4月22日,河南省委、省政府批准信阳市为全省首个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土地流转规范化由此展开。
信阳市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办公室宣传科科长王军说,改革试验一年多来,土地流转由群众自发到制度规范,由口头承诺到合同约定,发展迅速。
“以耕地流转为例,改革前,耕地流转面积只占耕地总面积的10%左右,一年不到的时间就达到40%。与此同时,土地转出户多于转入户,说明农户拥有的土地集中程度也在增强。”王军说,“在规范化方面,去年以前流转的主要是农户之间口头协商,但现在各县乡都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一律按照流程作业,一半以上的流转土地都已存档立案。”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信阳市土地流转面积745万亩,其中耕地流转面积343万亩(含基本农田282万亩及非基本农田61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0%左右;林地流转面积336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43%;水面66万亩。
信阳市试验办副主任廖东民表示,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三原则,坚持做到不改变土地所有制形式、不改变土地用途、不侵害农民利益,这是信阳市土地流转同时受到转出、转入农户欢迎的主要原因。
“需要强调的是,农民始终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只能是引导而不是领导,是服务而不是推动,是支持而不是定目标、下任务。”廖东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