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洛阳6月23日电(记者隋笑飞)17岁高中生小陈抢了一位女士的背包被抓,被认定抢劫未遂。在庭审中,洛阳市涧西区检察院引进的“爱心施教”,充分发挥了教育、感化和挽救作用。针对小陈的认罪态度,涧西区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最终,小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小陈又重返校园。
2009年,河南省检察院指定洛阳市涧西区检察院为“青少年犯罪案件特殊审理机制”试点单位,随后,风险评估、亲情会见、诉前听证和法律援助四项制度被涧西区检察院确定为首先进行研究和探索的议题。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背景、个人情况调查,对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罪可能性进行分析评估。它首先打消了检察官办案顾虑。
未成年人犯罪审查起诉科检察员苗苗告诉记者,此前办不起诉案件还是有些顾虑的,比如原来在政策上就有不起诉率的限制、怕从宽尺度掌握不好会出错等。
“但现在不同了。”苗苗从她承办的一起不起诉案件的卷宗中抽出3份表格递给记者说:“从这里能很清晰地看出来为什么要不起诉。”
这3份表格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基本信息表、社会调查报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风险评估表。其中,案件基本信息表中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件特征、强制措施、案件处理;社会调查报告包括犯罪嫌疑人情况、家庭学习生活情况以及社会承接方式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风险评估表则是一个更详细和具体的表格,根据风险类型分为犯罪行为、个人情况、家庭情况、保障支持,每一项又细化为很多具体的小项,依据不同的情形划分为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
诉前听证机制是指对律师建议“提前沟通,化解矛盾”的案件召集律师、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受害人进行听证,让参与人充分陈述意愿和意见。而法律援助机制是指该院专门制定了《在检察阶段对未成年人实施法律援助的工作办法》,规定在审查起诉阶段,对适合法律援助的犯罪嫌疑人,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保证其合法权益。
说起亲情会见,涧西检察院未成年犯罪审查起诉科检察员袁沂给记者讲了一个故事。
一些孩子因涉嫌非法拘禁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中大多数孩子很快认识到犯罪了,只有一个孩子,表现得非常冷漠,每次讯问都不肯说话。后来袁沂安排这个孩子与其父母相见。见到父母后,他“哇”地一声哭了出来。他的父母也趁机进行说服教育,这个孩子很快就悔悟了,后来被判了缓刑。
“通过亲情会见,能够促使这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产生情感上的变化,有利于促使其悔罪转化。”在袁沂看来,亲情会见的效果非常明显。
据介绍,亲情会见就是在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中,针对不同情况,讯问未成年人,邀请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到场;在不影响诉讼的情况下,允许亲情会见、通话;讯问时采用谈话的方式进行,对未成年当事人进行教育、挽救、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