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魏 霞 王光明)今年以来,潢川县检察院积极帮助县看守所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取得明显成效。近日,在该院的帮助下,县看守所与县第一人民医院正式签订了医疗卫生合作协议,并于6月1日起开始实施。

潢川县看守所常年平均关押着160多名在押人员,其中重刑犯有20人,由于县看守所没有条件配备专门的医务人员和必要的医疗器械,一旦发生在押人员突发心脏病、脑梗塞等严重疾病时,病人有可能因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死亡,给县看守所的安全稳定造成了极大的隐患。潢川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积极帮助县看守所想办法,依据省公安厅、省卫生厅印发的《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多次与县卫生局、县第一人民医院沟通,终于促成双方签订了协议。

双方协议规定:一是县看守所要在看守所内设立医疗点,按医院要求,配齐各种急救的硬件医疗设备供医生使用,县第一人民医院每天安排有执业资质的医护人员驻所承担医疗卫生工作。二是收押犯罪嫌疑人前的健康检查工作由驻所医护人员进行,由县看守所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收押的决定。三是建立危重病人快速救治“绿色通道”,当在押人员急需手术、住院治疗时,病人可直接先行就医,有关手续由县看守所事后补办。四是县第一人民医院要在住院部设置一间特殊的、有防护措施的病房,确保无在押人员安全事故发生。五是每周二驻所医护人员要参加县看守所例会,向县看守所通报在押人员的健康情况。

协作机制的建立,切实保障了在押人员的生命权、健康权,进一步保证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为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