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浩 姜树海
【核心提示】
淮滨县公安局在侦破命案过程中,认真实践省公安厅总结推广的整体作战法,并不断将其拓展运用于打防刑事犯罪斗争,从中尝到了甜头。在短短3个月时间内,该局连克两起现行命案和两起重、特大抢劫案件,其中“2·28”命案被市公安局评为命案侦破精品案件。
【数字】
38分钟和47个小时——“2009·12·31”和“2010·2·28”两起现行命案的破案时间。
42个小时和72个小时——“2010·1·17”入室抢劫案和“2010·3·12”重大抢劫、强奸、伤害案的破案时间。
【声音】
“命案就是集结号,就是无声的命令,广大民警舍小家顾大家,冒着严寒、冻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踏着泥水连夜开展工作。这证明命案必破已经成为一种理念、一种信心。我们在侦破措施上,就是按照省公安厅提出的命案侦破整体作战法的理论,有条不紊地采取多项措施,全警动员,整体联动,犯罪分子还没有跑出包围圈很快就被抓获,有效地体现了整体作战法的巨大威力。领导的重视、群众的支持更是保证。”
——淮滨县公安局局长董志刚在侦破“2·28”命案后如是说。
“当时,附近派出所的民警给我们送来了水和方便面,太感动了。”
——邓湾派出所所长吕辉说。
【解读】
顾名思义,整体作战法就是整体配合,协同作战。淮滨县公安局关键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一把手到位,局党委成员各负其责。上述四起大案,局长都是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指挥处置,该局增强了参战民警案件必破和必胜的信心。二是确保反应迅速。三是寻求技术支撑。四是突出奉献精神。五是强化责任。一旦启动“命案侦破快速反应机制”,命案侦破指挥部根据案件情况组成的现场勘查组、调查访问组、布控组、追捕组、保障组、宣传组等工作组必须高速运转,力争在“黄金72小时”内突破命案。刑侦民警上案攻坚,行动要快,勘查要细,访问要实,判断要准,追捕要猛;交警大队民警要在第一时间将出县的主要路口、车站、码头盯牢守死,对出县的车辆和行人对照协查通报逐一进行排查;该局党委成员分别带领相关警种、部门民警,到周边县、市公安局开展工作;治安大队和城区派出所要对辖区的各公共场所进行拉网式清查;农村派出所民警在当地村干部的配合下,对机井房、桥梁、涵洞、废弃房屋等野外场所进行登记造册,逐一检查,并提取可疑物品;巡特警和相关警种民警在案发地乡镇村干部的大力配合下,带领党员群众再次对案发地乡镇进行细致的排查;宣传民警在现场收集工作素材的同时,在县电视台制作流动协查字幕和悬赏通报;通信民警及时编发手机协查短信;督察民警同步进行现场督察,倒查责任;装财民警为全体参战民警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这样,淮滨县犹如一只被扎紧的口袋,让犯罪嫌疑人插翅难逃。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该局还将整体作战法的大兵团、集约化优势广泛运用于侦破其他重特大案件之中,同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避免了为侦破命积案、追捕命案逃犯带来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
【故事一】
2010年2月28日20时许,淮滨县邓湾乡邓湾村胡庄组村民孙某因邻里纠纷怀恨在心,酒后携带尖刀将邻居王某捅死后潜逃。接到报警后,董志刚在15分钟内带领局党委成员和刑侦民警赶赴案发现场。随后,在全局范围内抽调的150余名各警种增援民警也赶到了指挥部。针对案发时天色已经较晚、犯罪嫌疑人系文盲、饮酒后仓促逃走等特点,组成13个排查、搜捕小组,以案发现场为中心,逐村逐户进行排查、搜捕,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并逐户逐人发放警民联系卡,张贴悬赏通告。市公安局侦技人员派出警犬队在中心现场开展搜寻。该局纪委书记连夜带领督察民警开展现场督察,严格落实责任。(下转B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