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信阳发电公司作为国有大型企业,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在各级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各项环保设施均做到高效、稳定运行。

为了充分发挥脱硫等环保设施的效能,该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其他公司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监督工作在严格的受控条件下运行,保证脱硫等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近年来,该公司投入了大量资金,增加环保设施或进行环保设施的改造,如:一期工程在2006年投资11500万元增设1号、2号机组先进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设计脱硫效率95%);2007年投资3300万元将水力除灰改为干除灰;2008年投资5000万元对原有静电除尘器进行了改造,除尘效率达99.9%。二期扩建工程完全按照环评“三同时”要求花巨资建设了配套的电除尘器、脱硫设施、废水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从项目立项、设计到工程建设,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并预留了建设脱硝的场地。公司采用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的脱硫、除尘等设施,240米高烟囱排放,大幅度减少了SO2、烟尘排放量;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生成的NOX含量较低,环境效益十分明显。

根据环保部门的监测结果,该公司排放污染物均满足并优于国家排放标准要求。一期工程烟尘排放实际浓度约20mg/m3左右(执行国家排放标准为200mg/m3),二期工程烟尘排放实际浓度程约30mg/m3左右(执行国家排放标准为50mg/m3),全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00mg/m3(国家排放标准为400mg/m3)。全厂#1、#2、#3、#4机组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一期工程氮氧化物排放实际浓度约350mg/m3左右(执行国家排放标准为450mg/m3)、二期工程氮氧化物排放实际浓度程约510mg/m3左右(执行国家排放标准为1100mg/m3)。公司各个废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行正常,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特别是二期工程在设计时即考虑到各种废水的综合利用问题,所有废污水处理合格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为确保噪声不扰民,公司汽轮机、发电机、风机、磨煤机等主要噪声源采用隔声墙、隔声罩、消声器等措施隔声,降低设备噪声。机、炉控制室及主控制室设双层隔音门、窗,减少噪声外溢,噪声治理效果明显。

为减少生产废弃物对周边环境的污染,该公司与水泥厂等单位签订综合利用协议,变废为宝,产生的灰、渣和石膏综合利用率已达100%。此外,该公司同河南省信房置业集团合作新建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每年利用灰、渣约7万吨,采用一期乌风洞灰场为综合利用备用灰场,确保灰、渣不污染环境。

该公司严格执行脱硫等环保设施投退报告制度,环保设施出现异常,及时向省、市环保部门汇报。环保设备建立完善的台账及运行记录,各项工作有据可查,烟气在线监控系统实现了同省、市环保部门、省电力公司的联网,在线数据均按要求保存2年,2010年顺利通过省环保厅对烟气在线监控的验收。

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多次来该公司进行环保大检查,该公司脱硫等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得到检查组领导的高度评价和认可。

大唐信阳发电公司将一如既往的重视脱硫等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将脱硫等环保设施等同并高于主机对待的要求,改进工作,履行好社会责任,为信阳开展六城联创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周边及信阳生态环境优化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