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立明

通 讯 员 段发广 骆中宪

罗山县是农业大县,财政小县,如何在财政小县里解决民生大问题?罗山县抢抓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机遇,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在创新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体制上快速“破题”,率先在全省、全市启动了新农保工作。新农保实施一年来,全县实际参保39.63万人,参保率91.2%,有7.1万名60岁以上的参保老人开始享受养老保险金,农村普惠式养老已成现实。

3个月实现了农民养老梦想。2009年5月11日,罗山县率先在全省启动了新农保工作,仅用3个月的时间,就完成全县农民参保率达到61%的任务,实现了农民老有所养的千年梦想。5月起步抓典型。全县选定首批38个村作为典型示范村,县四大班子领导每人联系一个典型村督促指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驻村组织实施。截至6月1日,有58个村完成参保率60%以上,同时60周岁以上的参保老人开始领取养老金。6月推进抓宣传。开展了“个十百千万”活动,其内容包括百个县直单位帮扶村,千名干部联系组,万名公职人员回乡联系农户,进行面对面的政策宣传,使新农保政策深入人心,农民参保热情高涨。截至7月5日,全县共有232个村通过县级参保验收,占应参保村总数的80%以上。7月决胜抓攻坚。截至7月10日,全县仅有57个村没有完成参保任务。针对这一情况,该县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围绕实现全县参保率达到60%这一目标,召开一次攻坚动员会,组织一支宣传队伍、一个宣讲组,制定一套推进措施,全力攻坚。截至7月31日,全县农民参保率在61%以上。截至2009年年底,全县参保农民31万人,参保率72%,3.6万名60岁以上的老人领取养老金。

“老办法”、“新政策”有机衔接。2010年,在被确定为国家新农保试点县后,为了既确保与国家、省新农保政策相符合,又保证已参保农民的待遇不降低,罗山县制订出台了《罗山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暂行办法》、《罗山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补充意见》,规定2009年已参保人员可按原标准250.70元、334.30元继续缴费。到60岁后,每月领取101.30元、111.80元(即老办法)。也可选择新设定的的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缴费,到60岁后,按标准计算待遇(即新政策)。2010年新参保人员只能选择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缴费,待遇按新标准计算。该县同时承诺对按“老办法”参保的人员待遇不降低,差额部分由县财政补贴。政策调整后,达到了“老办法”参保实惠多,“新政策”参保更方便的惠民目的。

养老普惠式提前入农家。新农保政策调整后,农民参保选择多,参保之后实惠多。为使这一惠民工程达到普惠,罗山县加大对特殊群体参保补贴的力度,对全县60周岁以上的双女户、独生子女户1152人,60周岁以上烈士遗属48人,每人每月补贴5元。为农村重度残疾参保的5420人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截至2010年4月,全县应参保人员43.45万人,实际参保39.63万人,参保率91.2%。新农保基本实现全县覆盖,比原定2011年年底实现全覆盖目标整整提前了2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