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 刚 韩 浩)今年,淮滨县科学谋划,精心部署,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使村级组织建设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为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选派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给村干部当好“主心骨”。按照上级统一要求,该县县委要求选派干部以选派单位为后盾,充分发挥思想观念新、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信息门路广的优势,利用三年或更长时间,按照新农村建设整体要求,帮助村干部带领全村努力实现农村经济有新发展、农民群众过上新生活、培育造就新农民、村容呈现新面貌、民主管理形成新机制的“五新”目标。全县通过调查摸底,排查出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33个“双薄弱村”。其中,11个村由省直、市直机关选派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另外22个村由县直机关选派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建立激励保障制度,给村干部吃下“定心丸”。该县县委组织部制订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村干部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淮滨县在职村干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文件,对村干部的工作职责、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约束、考核考评、激励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使村干部干有激情、退有保障、老有所养。
建立目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给村干部戴上“紧箍咒”。该县按照《淮滨县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村干部实行定目标、定职责的年终目标任务考核管理。年初乡镇党委与村两委班子逐职位界定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别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村两委主职分别与其成员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细化工作任务,逐项设定分值,一乡一办法,一人一目标,年终量化考核。同时,注重德能勤绩廉和乡镇党委、乡镇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平时工作考核,注重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对于被评为“优秀”的村干部,及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视其错误情节给予责令检查、限期整改、党纪处分和撤销职务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