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阳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关注。全国归集总量已达上万亿,成为全国第一大基金。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使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能够实现从无到有、以旧换新、以小换大,就应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功能,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个贷率,以达到该制度建立的初衷。

提高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不仅仅是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一家的职责,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降低住房价格。近几年来住房价格逐步攀升,房价居高不下,这是由多个方面造成的。不可否认,住房是商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特殊性就在于它在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房改的目的,住房公积金建立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居者有其屋”的社会需求。房价的居高不下,阻止了低收入家庭的购房步伐,购房就成了有钱人的赚钱游戏,购房户的减少就造成利用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人数的减少,住房公积金就发挥不了其应有的解决住房问题的作用。

二、降低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一个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只要略高于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即可。可事实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商业银行打七折后的利率相差不大,丧失了其保障性、扶持性的作用。住房公积金的优势不能充分发挥。在每次央行上调贷款利率时,商业银行与住房公积金利率同时调整,实在令人费解。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现在却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一家发布,不能不让人怀疑是为了照顾商业银行的利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应参照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利率,应保持较低且相对稳定的利率政策,如果这样,就会减轻借款人的还款压力,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房时就会首选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工作热情,程序简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效率。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不断提高素质,增强工作能力,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与群众直接接触,要有为群众服务的热情与激情,让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有一种亲切感。在办事程序上,要做到充分减化,尽可能让群众少跑路,使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够真正方便群众。

四、采取灵活的担保方式,方便职工贷款。为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贷款应采用担保方式进行,担保的方式有许多种,可供借款人选择。一是房地产抵押方式,购房时,可以用所购商品房抵押贷款,就是所谓的按揭贷款。职工只要拿着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即可。职工也可以用其他旧房抵押,这需要办理房地产评估及抵押手续。二是质押的方式。通常使用未到期的定期存单抵押。这种方式实际很少遇到,但也不失为一种方法。三是置业担保公司担保的方式。这种方式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说是一种最简便的方式,但贷款人需向置业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并交纳一定的费用,无形中增加了群众的负担。四是用住房公积金担保的方式。这种担保方式应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独有的一种方式,此方式简单易行,就是对一些收入稳定、信誉良好、预计能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用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及尚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他人或本人提供担保。信阳市从2005年开始实行这种担保方式,尚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担保上限从最初的1万元,增加至后来的2万元。现计划增加至5万元,这样连同其账户内的余额,每人最高能担保将增至8万元。这种方式实施以来,逐步向其他市推广,得到了同行和群众的一致认可。从这几年实行的情况来看,这种方式最为安全,手续简单,且职工不花费一分钱。只要资料齐全,半个工作日就可贷到住房公积金,深受群众好评。

总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惠民、利民制度。如何把这种制度用在改善民生,维护民权上,最大限度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是各级政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该思考的事情,也是我们住房公积金管理者毕生追求的目标。我希望能和大家一起,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系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