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 辉 朱建军 陈辉霞)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淮滨县根据国家、省、市2010年环保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紧抓“五结合”,积极开展2010年环保专项行动。
一是结合日常环境监察加强对重金属及涉(危)化企业的监管。该县组织人员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台次,全面排查辖区内重金属污染源和涉(危)化企业,建好管理台账和日常监测监管制度,加强对已停产的合谊化工厂监督监管,对已取缔的栏杆半坡小炼铅厂等十五小企业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其死灰复燃,同时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和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防污染事故发生。
二是结合污染减排工作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2010年是“十一五”污染减排的决战年,该县借助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机会,依法督促天宇禽业有限公司和污水处理厂按照任务时限尽快落实治理措施、设备更新,确保整治任务和减排任务圆满完成,同时对过去七年来环保专项行动中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措施执行情况以及污染减排项目落实情况加强再督察,严肃查处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已取缔或已关闭企业死灰复燃等问题。
三是结合“城考”工作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该县把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六城联创工作为抓手,以城市为中心,以城乡结合为重点,对辖区内产生污染的单位和企业开展全面整治;对前楼村、桂花村等5个城中村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积极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四是结合生态县建设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为确保辖区居民饮水安全,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整顿和规范淮河出省境断面河段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五是结合灾后重建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该县全面检查灾后重建项目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督促业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相关环保法规要求,各项环保指标达到竣工验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