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5月18日电(记者 郭久辉)为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做好行业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工作,5月18日,河南省委政法委出台行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一系列新举措,推进行业平安建设。
河南省在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意识的同时,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认真解决行业领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主要措施包括:
建立行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行业领域改革改制、政策调节、重大工程等决策事项的监督,督导企事业单位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判会商制度,实行重大项目逐级报审评估制度,凡关乎民生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必须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进行稳定风险评估,组织社情民意调查,实行公开听证,召集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充分听取民意和专家论证,真正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改革措施和重大工程项目不违背民意、不导致新生矛盾、不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建立行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行业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推进行业社会矛盾化解,督导行业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建立矛盾排查调处组织和工作机制,排查矛盾纠纷,及时掌握行业内部各类涉及稳定的信息,及时调处化解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因矛盾积累、激化导致群体性事件。
建立行业信访案件督查督办机制。按照“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标准,重大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跟踪督办,限期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进京到省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和重复上访。各企事业单位要逐级落实信访初访化解责任,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严格信访责任问责,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