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帆)今年以来,为切实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从源头上遏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罗山县法院经过长期探索,结合辖区实际,试行民商事案件信访评估机制。

该院规定,所有起诉到法院的民商事案件,在立案环节,接待法官必须从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接受诉状、审查立案等环节中捕捉信访信息,提出评估意见。案件移送审判庭后,承办法官要参照立案庭评估意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在审理过程中注意庭审方式和审判技巧,审理完毕后,必须根据审理全过程,对裁判结果进行信访评估。在强制执行阶段,执行员必须参考以上信访评估情况,在执行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执行手段和技巧。执行完毕后,执行员应提出信访评估意见。同时,对信访案件采取责任倒查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该制度实施近5个月来,该院受理了285件民商事案件,审结233件,调解率达81.75%,无一起信访、上访事件发生,取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