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戴新义 王 宁)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和市委政法委工作部署,从根本上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满意率,市司法局本着创新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活动,下实劲、用实招、举实措,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进步。

明确新思路,作出新努力。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保障职能作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全面落实,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满意率。

明确新目标,促进新发展。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人民群众满意率作为衡量业务工作总体水平的重要指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群众满意率要在90%以上,各县区司法局人民群众满意率力争进入全省158个县区前100名行列;市司法局机关各科室业务在全省排名位次要有新提升,各项工作进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方阵。

明确新措施,开创新局面。采取多项措施推动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首先,强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要在加强人民调解、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三方面下工夫。其次,大力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创新法律服务、监狱劳教和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减少和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再次,努力做到公正廉洁执法。加强干警队伍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广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开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

明确新要求,铸造新辉煌。为把活动落到实处,市司法局作出了严格的奖惩规定。对人民群众满意率未达到90%的县区司法局,实行“一票否决”;对人民群众满意率有明显提升,以三项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工作在全市位列前三名的县区司法局,给予通报表彰,并将根据市局属单位和局机关科室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或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