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项 钰 魏 霞)近年来,潢川县检察院为适应检察机关面临的新形势,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始终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切实把强化内部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突出抓好监督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该院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突出“四个强化”,即: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强化对检察队伍监督、强化对检察业务监督、强化检务督查,着力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了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确保了检察权的依法行使,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近10年该院无一例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查办案件准确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