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仁伟
5月13日,信阳供电公司建设路营业大厅走进一位普通的客户,办理业务时比别人“挑剔”。然而,他却是一位特殊的客户,因为他接受服务的过程很快将传达到该公司主管营销服务的领导那里,这个人就是“隐身营销服务监督员”。
为进一步完善营销服务监督约束机制,信阳供电公司实行营销服务“隐身营销服务监督员”制度,出资临时外聘、委托3名熟悉供电营销服务的社会人员担任“隐身营销服务监督员”,以隐蔽的身份,通过办理有关业务、进行服务咨询、模拟故障报修、走访客户等形式,不定期地暗访调查营销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隐身营销服务监督员”必须按时完成每月的暗访任务,定期对供电服务质量和行风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其查出的问题纳入责任单位的绩效考核。他们的真实身份只有该公司分管营销的副总经理等少数几个人知晓,若连续暴露2次身份,自动解聘。
借人之“刀”削己之“把”。该公司以此掌握营销服务真实情况,查找薄弱环节,通过整改,切实提高营销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