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钟业永 李 刚)为进一步加强和优化农村经济市场,确保农民切身利益不受侵害,近日,淮滨县邓湾乡制定落实关于农村粮食直补“七不准”措施。

该乡制定的“七不准”落实措施为:一是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二是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发放存款折;三是不准借发存款折之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四是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特别是不准抵扣水电费、修路等集资款项;五是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六是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七是不准拖延补贴兑现时间。该乡同时还出台了监督监察机制,加强农民负担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对违反“七不准”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查深究,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