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王春雨

农业管理部门本应是支农资金的守护者,但黑龙江省某市农委却将一笔专项支农资金擅自截留了近1年时间。当权力意识凌驾于群众利益之上,支农资金便被当作了可以任意处置的自家鱼肉。

据了解,这笔总共15万元的资金本是用于支持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专款,要求在1年前到位,但当地农委却将其中的13万元擅自截留。在农民不断反映和多方过问下,黑龙江省某市农委才于日前如数下拨。至于为何截留,是否存在故意挪用,当事部门却没有做出任何解释。

群众利益无小事,哪怕再小规模的支农资金,都应该向群众交待清楚来龙去脉,按期如数发放到农民手中。无正当理由而截留专项支农资金,直接后果是耽误了正事,损害了农民利益。如果类似情况一再出现,必然伤害到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伤害到农民对惠农强农政策的信任。

黑龙江省某市农委之所以胆大妄为,说到底还是部门权力意识作祟,是将部门利益凌驾于群众利益之上的惯性使然。据2009年6月审计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显示,一些地区甚至挪用支农资金建房、买车,仅截止到去年10月底,全国就整改违规使用支农资金26亿多元。这一数字表明,如果不加强监管和问责,支农资金难以落实、农民利益受损的情况就难以避免。

支农资金量大面广,“跑冒滴漏”历来是一个问题。监管惠农资金流向,公开透明是关键。惠农专款作为公共财政资金,在申请、使用、验收过程中,应首先做到信息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的可能性。更重要的,在资金的监管中,除已有的农业、财政等部门外,还应创造条件,让广大农民、媒体以及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确保惠农资金真正用到实处、发挥实效、让农民得到实惠。

当前正值春耕、夏粮生产的关键时节,打好今年农业生产这场硬仗,比以往更需要各地强化惠农资金监管,避免资金“跑冒滴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政策惠及农民,稳定农业生产大局。

(新华社哈尔滨5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