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版)
(四)以办理涉农信访案件为切入点,积极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一是实行办案部门与信访部门责任连带。研究出台信访工作“两责”连带机制,即办案部门在负责案件质量的同时,负责矛盾化解工作;信访部门在做好接待工作的同时,要熟悉上访案件所涉案情,出现问题,责任倒查,连带追究。二是加大上访信息排查力度。对不稳定因素实行“一日三清”,即信访问题当日排查清、当日评估清、当日了结清。办案部门每天向信访部门通报有无上访苗头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有上访苗头的案件,从法律程序、案件证据、双方争议程度进行风险评估。在日查、日评的基础上,由信访部门整理书面材料,制定出疏导方案,向检察长报告,做到当天情况当天清。三是注重与有关部门多协调、多沟通。为真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我们在办理涉农信访案件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县纪委、县信访局等部门反馈、沟通,配合它们共同做好疏导解释工作。去年8月,尤店乡30多名群众反映该村支部书记罗某的问题,声称要在国庆节前夕赴省进京告状。我们接访后,立即组织调查,很快查清了罗某涉嫌侵占资金、贪污的违纪行为,罗某后被免职。得知消息后,当地群众自发地到县检察院大门前燃放鞭炮,并赠送锦旗,感谢检察机关。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和形式不多。
2.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结构不尽合理,大多是挪用公款类案件,贪污类案件较少。
3.队伍执法能力不能与时俱进。
4.与农民群众联系积极性、主动性不够,缺乏做群众工作、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的经验。
三、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
1.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农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
2.要积极深入农村,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排查涉农职务犯罪,不断加大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力度。
3.广大检察干警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特别是对国家有关农村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服务农村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4.要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农民群众之间经常性联系制度,真正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使各项检察工作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中真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