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玉峰)光山县公安局坚持“四轮驱动”,全面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

抓落实,领导带“动”。该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明确“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本级信息化建设负总责,同时充分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带动每个民警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有利局面,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不断实现新跨越。

立目标,整体带“动”。该局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深度推进的带动作用,以信息化促进公安工作机制、体制改革,全面实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监督和网上考核;实现各项业务工作网上考核,废除纸质检查考核的内容,真正实现无纸化办公;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硬件装备和软件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信息化培训学习、应用环境,大力开展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营造全警学习、全警应用的浓厚氛围,确保全局民警全部通过各级信息化应用技能考试。

定方案,责任牵“动”。根据市公安局的要求,该局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把各项任务具体细化分解到每个单位和岗位,对每一项任务列出推进时间表和具体责任人,提出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考核监督检查措施,切实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确保信息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树典型,奖惩驱“动”。该局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应用奖惩力度,实行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信息采集先进标兵月评制和网上公示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重奖。同时,对各单位信息化建设完成情况以及信息采集质量、系统应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每月对全警的信息化建设、应用情况进行排名通报,连续三次排名前三名的,在全局进行通报表彰;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一把手”到局党委做检查;信息化年度综合考评前三名的,自然进入全局先进,排名后3名的单位,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取消“一把手”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