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罗山县检察院把服务试验区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紧密结合罗山农村工作实际,及时出台了17条服务措施,加大打击涉农犯罪力度,积极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努力维护民权、民生、民安,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一、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做法
(一)以宣传新农保为切入点,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去年年初,罗山县委作出在全县开展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的决定后,我们积极响应县委号召,把开展新农保作为服务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农户缴纳保险金的宣传发动工作。我院分包四个村涉及三个乡。我和班子成员及17名科级干部先后十余次深入乡村,与乡村干部一起分析情况、解决问题。先后协调资金4万余元解决村干部手机费、误餐费等,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罗山县检察院所分包的四个村全部在规定时间完成县委下达的任务。
(二)以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为切入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一是树立民本意识,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坚持做到“三个必查”:涉及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上学就业等事关民生的案件必查;涉及涉农资金职务犯罪的案件必查;群众联名举报、实名举报的案件必查。截至目前,共查办民生案件10件14人,其中大案8件11人。其中,查办了潘新镇民政所所长伙同报账员冒领私分救济款和朱堂乡民政所所长伙同报账员挪用救济资金等大案。二是加大线索排查力度,提高发现案件能力。去年,反渎部门针对近年私营企业进驻较多的情况,对私营企业用地监管、审批环节进行排查,从中发现高店乡陈塘村有大面积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立案查处了该乡原土地所所长和现任村建中心主任玩忽职守犯罪两起特大案件。去年,我县新农保收取养老金过亿元。我们意识到既要加强对这类资金的监控,也要预防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今年1月,我们从上交新农保费用较迟的乡村入手,排查线索,立案查处了一起村干部挪用新农保资金的案件。此案的及时发现和成功办理,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趁春节农民工回家过年期间,组织全县各乡镇对所分包村收回未交、缓交、欠缴的新农保资金150余万元,有效地预防了新的涉农职务犯罪发生。三是创新工作形式,拓宽预防渠道。去年在全国上下战危机、保稳定的形势下,政府投资安全是我们专项预防工作的重点。全年对国家投资的5所中学学生宿舍及食堂建设项目、5个尾矿治理工程、14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行同步预防,对工程的招投标全程、资金管理、合同变更等进行了跟踪监督。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内容,先后在县安监局、水利局、土地局、农业局、畜牧局等涉农部门上法制课。在县委党校建立了警示教育基地,检察长、副检察长先后两次在全县科级干部培训班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上法制教育课,反响较好。
(三)以打击涉农刑事犯罪为切入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一方面严厉打击影响农业生产犯罪,保障民生。针对农村侵财类犯罪高发的情况,我们采取成立涉农犯罪办案组、提前介入、加快办案进度、积极引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等措施,不断加大打击涉农刑事犯罪力度。去年共批捕涉农犯罪案件38人,公诉60人。另一方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暴力犯罪,保证民安。去年以来,共起诉黑恶势力犯罪3案8人,暴力犯罪13案20人。在严厉打击涉农、涉黑犯罪的同时,认真开展涉农犯罪调研。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金融危机后返乡农民工犯罪不断增多的情况,及时进行专题调研,撰写的《金融危机发生后农民工犯罪大幅增多应引起重视》的调查报告,被高检院采用,综合上报到中央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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