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取得新进展
第一季度,我市新增公积金缴存人员1.08万人,建立公积金制度总人数已达17.78万人,全市公积金制度覆盖率为44.03%,较上年年底提高了近3个百分点。今后,将继续加大公积金归集力度,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归集目标任务,实现全市财政供给单位、人民教师今年全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标。依法推进各类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工作,对有条件建立而拒不建立的企业,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处罚一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批,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政府应将本辖区所有机关干部职工(含乡镇)、人民教师住房公积金纳入财政预算,履行应尽的义务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本级财政供给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给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按时足额拨付给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他们的住房公积金纳入财政预算,对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企业应为内部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履行应尽的义务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为其内部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拒不执行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直至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止。
住房公积金系列宣传(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