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记者 邹 伟 周英峰)日前,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7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对农村消防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这是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首次联合开展农村消防工作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是检查7部门于2007年联合下发的《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各地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县(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以及农村火灾隐患整治及火灾防控等。
通知明确,各地先行组织为期一个月的自查,7部门于6月中下旬对部分地区进行重点抽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国。检查工作要求实事求是,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既要查找问题和不足,又要总结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扎实推进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一步推动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积极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全面提高农村防范火灾风险的能力。
记者了解到,2006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提出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要求。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7部门于2007年联合下发《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地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实施,较好地推动了农村消防工作的开展。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当前农村火灾多发的势头仍未从根本上扭转,一些地方连片村寨火灾和“三合一”场所、出租屋等较大亡人火灾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