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等十部委局《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333号)要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将于2010年5月31日截止。请我市符合汽车以旧换新条件的车主及时将应报废车辆于2010年5月31日前交售给信阳中南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信阳市工区路304号)或公司在固始县、新县、商城县、息县、罗山县五县依法设立的指定网点后,请携带齐全补贴申请材料于2010年6月30日前到信阳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信阳市羊山新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1号)办理补贴申请审核手续。符合财政部商务部公告第20号的老旧汽车更新补贴审核同时办理。受理时间:每周二、三、四三天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望广大车主按公告时间及时前往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详情咨询电话:6337596(市商务局)

6369866(联合服务窗口)

13937643658、3937699593(信阳中南金属回收公司)

信阳市汽车以旧换新办公室

2010年5月5日